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胡俊)近日,寧夏中衛市中寧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查處一起網絡主播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引流案件,違法行為人劉某被中寧縣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
9月初,中寧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接到線索,轄區內一名擁有3.7萬粉絲的網絡主播涉嫌為電詐犯罪活動推廣引流。警方立即開展核查,發現該主播劉某于8月下旬發布一則視頻廣告,以“簡單小活動日賺45至180元”為噱頭,引導粉絲通過特定方式聯系客服參與活動。
受害人楊某系劉某的長期關注者,看到視頻后信以為真,按指引操作后被騙7.5萬元。接到報案后,警方迅速傳喚劉某到案。經查,此前有陌生人通過平臺私信聯系劉某,以“短視頻推廣合作”為名要求其發布推廣內容,并支付600元傭金。劉某在未核實廣告內容真實性與合法性的情況下,為牟利直接發布該視頻。
警方指出,劉某作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的網絡主播,未依法履行廣告內容審查義務,其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相關規定,客觀上為詐騙活動提供推廣幫助并造成群眾財產損失。公安機關已對違法行為人劉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600元的處罰。
此案警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各類網絡從業者需嚴守法律底線,對推廣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嚴格把關,切勿因貪圖小利成為電詐犯罪的“幫兇”。